第三百二十二章 反咬一口-《交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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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十二块大洋,买了一个景德镇仿青花瓷瓶。其中五十块大洋,是用来赎人的,两块大洋,是那个青花瓷瓶的价格。因为用大洋交易,所以收了钱之后,办事效率特别高。几个小时之后,化名李辉的康家平,就平安出来了。
但是,那家古玩店,却留下了一张五十二块大洋的收据。虽说这张收据,只是交易瓷器的凭证,可是,只要康家平的身份,一旦被人查出来,或者主动被人暴露。那么,这张收据,就会成为一颗子弹,射向马兴标的子弹。
当然,这颗子弹,朱慕云还想再多留一会。毕竟马兴标打开的这个通道,对他来说,并不是坏事。目前马兴标的做法,对抗日组织来说,是有益的。一旦有人被误抓,用钱就能放出来。
但这种方式,并不能保密。这种事情,如果太过保密,被抓的人,搞不清套路,谁还会来送钱呢?可如果弄得人人皆知的话,又被会人盯上。
日本人对政保局,从来都不放心。除了把大泽谷次郎的宪兵小队,放在政保局监视之外。还把李邦藩、张百朋、郑思远等人,都派到了政保局。这些人表面是中国人,可实际上,都是真正的日本鬼子。
为了所谓的大日本帝国利益,他们自然不会允许,中国人这种中饱私囊的行为。郑思远最先察觉,可他没有真凭实据,不好向上面汇报。但他以二处的身份,经常查看六水洲看守所的档案,因为他发现,迟瑞琪并没有给所有人都建立档案。
这种随时都可能被放掉的所谓嫌犯,迟瑞琪当然不想建立档案了。政保局的档案,可不是写份资料就可以的,除了拍照,还得留下指纹。他也担心,有朝一日,如果误抓抗日分子,那麻烦就大了。
但郑思远逼得很紧,日本人在这方面,非常较真。郑思远找到大泽谷次郎,让六水洲上的宪兵监督,任何进来的犯人,都必须建立档案。而且,这些档案,宪兵小队必须留有备份。
虽然宪兵小队的做法,严重干预了政保局的日常工作。但姜天明都对他们没办法,迟瑞琪一个自卫军出身的军官,怎么敢在皇军面前放肆呢。迟瑞琪知道,朱慕云与大泽谷次郎的关系不错,但此时,他们已经把朱慕云踢了出来。况且,马兴标也认为,朱慕云再牛,也牛不过姜天明。
这件事,只要姜天明参与,绝对不会有问题。他抓的人,自己先审核过的。如果有问题,也不敢轻易放人。敢放掉的,都是没有背景的。
可这次,马兴标走了狗屎运。他去喜盈门抓捕暗杀贺田的嫌犯,哪会想到,竟然抓到了地下党呢?贺田被杀,行凶之人,肯定已经逃之夭夭,行动队出马,只是例行公事罢了。
每隔两天,二处二科的郑思远,都会特意去趟六水洲。他没有权力查看看守所的资料,但宪兵小队的资料,却能看到。
当郑思远看到康家平的资料时,大喜过望,他一眼就认出,此人正是小夹街地下党情报站的负责人。他马上去看守所提人,心想,这次终于捞到了一条大鱼。但到看守所的时候,却被告之,这个叫李辉的,已经被放走。郑思远当时,就发出一声野兽般的怒吼。
郑思远作为一名日本特工,他对中国人的这种做法,实在很愤恨。如果马兴标抓来的人,个个身家清白,郑思远也无可奈何。
毕竟行动队“误抓”老百姓,放回去也情有可原。但如果马兴标,把抗日分子抓回来,又被人用钱赎回去的话,那就不可原谅了。他怒不可遏,冲到迟瑞琪的办公室质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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