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 众前尽显少年狂(五)-《承唐启明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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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你个王八蛋,耍奸!杨赫一双眼睛瞪得大大的,死不瞑目地倒在地上。曾葆华冷冷一笑,没上过战场的玩意,临战前居然敢走神,不死都没有天理。

    书吏跑到观礼台上,向几位大佬请示了一下。得到最后的判定后又走回到擂台上,面无表情地宣布:“本台比试已经宣布开始,双方随时可以出招,且招数无限定。杨赫神情恍惚,无法应支,造成身死,咎由自取!故此局胜者为洛阳县尉曾葆华。”

    说完书吏挥手示意几个小内侍上前,把杨赫的尸体拖走,再用水桶拖布去清洗比武台。

    下面围观的大多数参赛选手们觉得合情合理。

    都宣布开打了,你还在那里恍惚走神,结果来不及招架,那真的是自取死路。要求对手出手留情,开什么玩笑?我出招奔你的胳膊大腿非要害部位,你一出手直奔我的心口喉咙。我留情了你不留情,到时候被你坑死了,这条命你来赔?

    结书上写得明明白白,签了就得认,否则的话你跟小孩子玩家家去,何必上台来比试兵器。

    第二局,曾葆华面对的是内府局一位巡库力士,叫丁乙,他也是玩枪的。

    曾葆华双手持着枪,微曲着腰,双脚迈着怪异的步伐,小幅度地左右移动,枪尖和目光一直盯着丁乙,小心地试探着对手底细。

    丁乙立即察觉出对手不是一般人,再加上刚才曾葆华一枪击杀了并不比他弱的杨赫,所以非常地谨慎。他左右游动着,也迟迟不敢轻易出手。

    两人在台上对峙了足足一刻钟。旁边的擂台上,刀来枪往,上下翻飞,打得好不热闹。观众们看得眼花缭乱,纷纷叫好。唯独这丙号擂台,两人就跟两只蛤蟆,大眼瞪小眼,谁也不肯先出手。围观的人都在打哈欠了,要不是顾忌观众席上的那几位贵人在看着,都要骂出声来了。到底打不打啊!没事在台上瞪眼玩啊?你们是想用凶狠的目光把对手瞪死啊!

    曾葆华从丁乙的眼角看到一丝焦虑,心头一动,手里的长枪向右边一摆。

    看到对手终于动手了,丁乙心里一喜,你个小兔崽子,终于按捺不住了。好,只要你一动手,肯定会露出破绽来,那就是你丧命之时。杀了你,就算进不来决赛,拿不到前三甲,也有十匹绢帛保底。

    丁乙知道,曾葆华最开始的几招肯定是虚招,来晃点自己的。都是各衙门选出的好手,怎么可能就一上来就用杀招。杀招的意思就是杀不了别人,自己就要被杀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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