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六章对峙四年-《砍不平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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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在华夏古代,有这么一条非常奇怪的规定,那便是“禁甲不禁兵”,个人可以持有刀剑,但是如果私藏铠甲便会治以重罪,唐律规定“私藏铠甲达三领,绞”,而宋元更为严格,私藏全副铠甲便会被处死。

    在影视剧中,古代战争几乎彰显不出铠甲的作用,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铠甲在我国军事史上没有作用,事实上,铠甲的防护作用是士兵战斗力的关键所在。

    随着冶铁技术的进步,开始出现了精锻细密的鱼鳞甲,“铠如环锁,射不可入”说明了这种铠甲的防御性能。

    华夏历史上重视弓弩的运用,而弩更因为射程和穿透能力被广泛装备,正因为如此,鱼鳞甲因为防御贯穿伤害十分卓越,而在古战场上大行其道。

    正是因为甲胄在战场上的重要作用,所以历代王朝都十分重视甲胄的管理,包括其原料供应、制造以及存放都有专人负责。

    由于甲胄的制作成本极高,即便是熟练的工匠也要花费数月之久,所以没有一定财力的人根本买不起甲胄,能够拥有铠甲,说明已经有了经济实力,自然就有犯上作乱的可能。

    在华夏古代的权力体系下,皇权是至高无上的,而能威胁皇权的便是有军权的将领。

    正是因为如此,历朝历代都对武将严加防范,并且有着极为严格的兵器管理制度,擅闯武库等同谋反。

    甲胄的制作成本高,耗时长,因此难以广泛装备部队,只有皇帝眼中的精锐才能披甲上马,普通士兵是没有甲胄可言的。

    正是因为甲胄的稀缺性,历朝历代都采取“禁甲不禁兵”的政策,豢养私人武装,很容易引人注目,但是也更容易发现,因此没有禁止的必要。

    但是私藏甲胄就不一样了,由于盔甲的防护作用,使得普通人也有可以一战的能力,最终不利于社会稳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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